法币是“法定货币”或“法偿币”的简称国家以法律形式赋予其强制流通使用的货币其中,主币为无限法偿币,可以自由铸造辅币为有限法偿币,国家实行限制铸造旧中国1935年11月4日至1948年8月19日流通货币的名称旧中国。
在实行初期对社会经济的发展起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国民政府利用货币发行权的集中,加强了金融垄断又以法币系拥有法偿资格的不兑现纸币,而用膨胀发行办法填补财政赤字,导致恶性通货膨胀,成为后来国民经济崩溃的根本原因。
错了辅币一般是有限法偿货币也有一些国家规定辅币为无限法偿货币,中国则没有明确规定所以这句话是错的辅币不能自由铸造,只准国家铸造铸币收入为国家所有,是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为防止辅币充斥市场,国家还规定用。